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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不新鲜 经销商退款

2014-08-09 11:21 出处:互联网 人气: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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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叶女士在裕安区苏埠镇上某通讯店购买了一部新的苹果4S手机,哪知手机拿回家上网时发现该手机已被提前激活,部分功能无法继续使用,叶女士向裕安区消费者协会苏埠分会反映这一情况。

    叶女士说,在使用新手机时,发现这部手机在自己购买的数天前已被激活,而且手机的ID被锁定,部分功能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她怀疑买到了“二手货”,但经销商对此予以否认。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她向消协部门进行了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经销商不否认手机曾被激活一事,但表示该通讯店内的苹果手机也是其从他处购得,是新机,至于ID被锁定,应是叶女士自己操作失误造成,而非自己的过错。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销商在销售手机时故意隐瞒了手机被提前激活的事实,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最终,经销商退还叶女士2500元的购机款。(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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