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175shouji.com):春运抢票软件横行亟待法律规范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运,虽然随着高铁运力持续提升,列车开行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旅客出行习惯的改变,春运已不再是火车票最抢手的时段,但是 “抢票软件”、网络代购“黄牛”总是比旅客买票“中奖率高”,无疑抢了正常购票的旅客本来可能分到的“蛋糕”。
今年春运票紧张吗?铁路方面表示:今年调整购票验证码方案,平衡了公平性和便利性需求。虽然售票网站不会后台扣票,但某些自动化程序可模拟网站运行,获得抢票时间优势,这影响了购票的公平性,也存在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人民日报 12月23日)
虽然,“抢票软件”和 网络“黄牛”倒卖火车票牟取暴利,不仅制造了春运购票秩序的不公平,还可能由于安全防范手段薄弱或有意倒卖,导致旅客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常出行城市等大量的个人信息泄露。有律师认为:“可以依据《刑法》规定的扰乱市场秩序罪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抢票软件”和 网络“黄牛”扰乱春运秩序、泄露个人信息的责任。”但是,遍查《扰乱市场秩序罪》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我们并未能找到对“抢票软件”和 网络“黄牛”相应的内容和处罚依据。也就是说,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种抢票行为。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那只能不处罚。
那么,这是否也说明,立法堵住春运票源之漏、保证春运秩序公平已经迫在眉睫了呢?立法者应当结合中国春运加强调研,针对这种抢票、倒卖的现象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在《刑法》中都加以规范,从法制上确保旅客乘坐火车出行购票公平公正。若能去除春运的人为之“堵”,相信春运会一年比一年通畅!(杨莹青)
也有评论者说,《刑法》规定这两个罪名只有情况严重的才可以构成。对于情节较轻的,不宜认定为犯罪。因此,要抓住“抢票软件”和网络“黄牛”的辫子还没有那么容易。
对春运“抢票软件”、 网络“黄牛”的横行,旅客无可奈何,12306网站也只能通过完善风险控制系统,针对他们的恶意攻击、撞库等行为进行了监控。这就难怪“抢票软件”、 网络“黄牛”野火烧不尽,春运来又生了!难道全面表达和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法律就对此坐视不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