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175shouji.com):新余:手机借地充电未锁屏 男子转走万元被判刑
2017年11月6日上午,王女士来到分宜县洞村乡某桔园里收购桔子,因手机没电,遂将手机放在该桔园的一房间内充电。张某恰巧这几天在该桔园里帮忙做事,王女士手机充电的房间正是张某休息的房间。是日上午10时许,张某趁王女士挑选桔子之机,回到房间内翻看了王女士的手机,发现王女士的手机没有锁屏,且有大额银行余额提示信息,于是通过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将王女士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的1万元,分六次通过王女士的支付宝转到了自己支付宝账户内,并将相关交易信息删除。当日上午12时许,张某将该笔钱转至其朋友李某的支付宝内提现。王女士不久便发现,自己银行卡内少了1万元存款,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3月初,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018年5月,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件证据材料,认为张某开通输入验证码的方式大额转账功能,利用他人支付宝与银行卡的绑定关系进行转账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且骗取他人财物1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后,分宜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张某依法提起公诉。经过审理,被告人张某被分宜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郭新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