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175shouji.com):顺走同事手机 男子获刑四个月
男子杨某曾因盗窃被判刑,但其不思悔改。2020年6月3日晚,杨某从某公司职工宿舍203房间出门丢垃圾,在回房间的时候,路过222室宿舍。杨某就直接打开222宿舍房门(宿舍房门是关着的,但是没有上锁),进入房间后,杨某见到房间内没有人,并见到吴某的黑色苹果,手机放在其自己床铺的床上,于是杨某就将手机拿走关机并带回宿舍了。19时30分许,杨某担心手机放在宿舍会被发现,于是将盗窃得来的苹果手机携带在身上带到了上班的车间。杨某在车间工作了约2小时后,又到工作车间隔壁的一个闲置香精厂车间,将手机放置到了一堆杂物的夹层中。经鉴定,被盗苹果手机市场价格为1093元。案发后,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见宿舍没人,顺走同事床上的苹果手机。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男子杨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原标题:顺走同事手机 男子获刑四个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盗窃他人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93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具有退赃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具有前科情节,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