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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逾期无人处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公告
版次:A08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2年10月01日
2020年10月11日至2022年3月28日期间,我局大鹏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一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共1135台(附件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查询相关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颜色等),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车辆相关信息。请当事人(违法行为人、所有人或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相应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1号,查询电话:8445769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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