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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

2014-09-12 12:56 出处:互联网 人气: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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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直属单位: 
    《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名    称: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娱乐行业、互联网文化服务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依法实施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美术品经营等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指导、协调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导文化经营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局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经济合同审查和经济纠纷处理的法律顾问工作。 
    1、承担动漫、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 
    2、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文    号: 霍政办〔2010〕128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字体:】  【浏览次数: 次】  【】  【】

    3、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依法实施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相关项目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管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全县电影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审查全县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广播剧的内容;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2、增加协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以及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6个职能股(室)。 
    协助党组管理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局系统的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参与文化系统体制改革。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因公出国(境)的申报、出国政审、继续再教育培训、知识分子和统战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并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党建、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 

    (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改革和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及有关服务事项工作。 
    l、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责。 
    (二)人事股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文艺创作生产、演出、教育、研究工作;指导专业艺术团体体制改革和民间职业剧团工作。指导本县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文物所等文化事业建设;指导乡镇群众文化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负责本县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展览活动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 
    (二)增加的职责 


    5、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五)新闻出版股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生成日期: 2014-9-11 关 键 词: 机构 职责 编制

    监管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监管全县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 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及内容监管。 
    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发射台(站)的设立、撤销;负责全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实施文化广播影视科技质量管理;负责组织验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工程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广播电视网的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和有线电视入网验收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创新管理和检测工作。 
    根据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24号)和六安市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六文建〔2010〕1号)等文件精神,设置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六)综合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 
    5、增加统筹规划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职责。 
    (十三)归口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和对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工作,管理书报刊市场,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承办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县印刷企业的年检,组织查处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非法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在我县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具体事务由县文物所承担。 

发布机构: 文广新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560663873/201409-00022 信息分类: 通知/公民企业

    (四)广播电影电视股 
    (一)取消的职责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 

    机关党组织及工会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4、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创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七)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制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社会文化活动开展。 
    (十一)对全县广播影视事业实施行业管理;统一管理、保证中央、省、市、县公益无线广电节目对全县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情况的监管,对县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广播电视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综合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负责对全县电影有关项目的审批、申报,研究拟订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规章、办法并监管实施;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八)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综合管理全县文物事业;负责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工作。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三)社会管理股 
    一、职能调整 
    负责全局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和部门对领导决定的执行情况;依据会议和领导的决策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负责来往文件(电)的处理和情况综合;负责信访、宣传、行政、保密、计划生育、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内部刊物的编辑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加强后勤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文化行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和管理中央、省、市、县文化项目经费,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文化事业股 
    (五)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活动和文化馆事业。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含机关工勤人员占用),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4、加强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负责本县非遗文化项目申报;指导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等建设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三)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全县性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研究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综合管理文化产业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文化产业的发展。 
    (十)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管理、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配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四)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 
    编制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县级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指导和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负责全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对新闻单位驻地记者站实施行政管理,承担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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