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
我们
投稿
反馈
评论 返回
顶部

内容字号: 默认 大号超大号

段落设置: 段首缩进取消段首缩进

字体设置:切换到微软雅黑切换到宋体

冒充官员诈骗近280万元 夫妻双双入狱

2016-10-21 12:30 出处:互联网 人气: 评论(
tokyo hot n0243 tokyo hot n0458 tokyo hot n0459 tokyo hot n0494 tokyo hot n0616 tokyo hot n0635 tokyo hot n0642 tokyo hot n0649 tokyo hot n0698 tokyo hot n0714

20日,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对夫妻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诈骗近280万元人民币,被该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年,并处罚金共38万元人民币。

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妻子仇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王某女儿王某某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当公务员、在昆明购买住房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71400元。

同时,被告人李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马某的哥哥马某某调动工作、投资客栈及购买车辆为由,骗取被害人马某及其家属人民币480776元;以帮助被害人王某在丽江拿到加油站工程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376890元。后经查明,被告人李某分两次将23万人民币转回给被害人王某。

2015年8月26日14时许,被害人王某从西双版纳机场接到被告人李某、仇某后,将二人带到景洪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派出所报案,次日被告人李某、仇某被景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王某1718290元人民币、马某480776元人民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与被告人李某共同骗取王某571400元人民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依照《刑法》相关法律法规,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仇某共同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71400元,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146890元、退赔被害人马某人民币480776元。涉案假公章四枚、银行卡7张、苹果6手机2部、苹果6plus手机1部依法没收,由查封、扣押机关负责处理。(完)

分享给小伙伴们:
本文标签:

更多文章

相关文章

  • 蛮便宜
  • 抠门网
  • Copyright © 2002-2014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