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175shouji.com):翻新华为手机8000部 杭州一非法制造翻新手机团伙被诉
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姜某等人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在制造翻新手机过程中使用了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还构成了刑事犯罪。根据2004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中对于“相同的商标”的认定,以及2011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同一种商品”的认定,姜某等人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华为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手机”为同一种商品,符合刑法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依法提起公诉。
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民警于2019年4月17日查获该窝点,当场抓获姜某等人。经鉴定,在案发现场扣押的手机均系采用回收华为旧手机更换假冒的华为手机后盖、屏幕、电池等零配件组装翻新,所配套的手机包装盒、入网许可证标签、机身标签及充电器、数据线、耳机等配件均系假冒。仔细查看充电接口位置,可发现多次使用痕迹,拆开外壳可发现是旧主板翻新,还有部分手机更换过摄像头、假冒或旧的华为电池等零配件。
2018年春节后,姜某来到杭州做倒卖行货手机的生意,当时没什么钱赚,后来发现做华为翻新手机大有赚头,就组建了一个团队,回收旧手机、组装、检测、包装、销售,大家分工配合。因为杭州被查风险大,吴某后来搬到了临安区,还招了一些人。被抓那天,民警当场查获了680多部翻新手机,都是没来得及卖出去的。
在该团伙中,还有几名帮助姜某等人给翻新手机测试贴膜的女性。起初是在杭州,后来搬到临安一个出租房,一起做的人也越来越多。在收到寄送过来的旧手机后,这几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先拍照查码,有记录的旧手机就退回去,没有记录的就留下来,将旧手机的零件、外壳、屏幕都换成新的,然后测试贴膜包装,包装好的“新”手机就拿去当新手机卖掉。
正义网杭州3月13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舒)又是一年“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今天,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姜某等8人非法制造翻新手机案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该团伙涉翻新华为手机8000余部,销售金额共计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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